最近,浙江一家月子中心“出了名”,根据热搜话题中描述,这家“浙江慈悦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”的月子中心,在生产经营中将党参加入食品,给“坐月子”的客人食用,被相关部门以“在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药品”,被处3万元罚款。这则消息让众多网友进行了广泛讨论。
据悉,当时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在进行检查时发现,该月子中心后厨放有益母草、麦冬、党参等中药各一罐,在当事人的套餐服务项目上有“补气血汤”,在鸡汤内加了党参、陈皮,给产妇服用。而党参目前不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(食药物质)。
而有不少网友则表示质疑,因为目前很多人家里炖鸡汤都放党参,而月子炖鸡汤加党参为什么要被罚呢?
“党参是药材,那么红枣是不是药材?”
“中医讲究药食同源,党参难道不能当成食材?”
“不太懂,炖鸡汤加党参不是很常见的吗?”
“家里平时煲汤也会放党参的,党参是广东靓汤、药膳汤里很平常的药材。”
……
针对此事,北京通州北苑中医门诊部医生刘荣表示,中药材并不全属“食药物质”类,如果有商家把党参做成食品商品盈利,则属违法。
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